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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市身心障礙者及家庭照顧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之服務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家庭照顧者未接受臨時或短期喘息照顧服務、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三)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或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
(四)未聘僱看護(傭)。
(五)經社工專業評估確屬需照顧者。
二、相關申請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至本局網站(http://sabtainan.gov.tw/ 下載,如欲申請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請至本局網站(http://sab.tainan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因應防疫安全,建議每位考生僅一位家長陪同應考,不開放查看試場。
當日 7:30 始開放校園,請考生及陪同的家長於 7:30~7:50 到考場報到, 進行防疫措施(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考場配置圖如附件 1 、 2 。
(一)北考場─准考證號碼: 10912001 。
(二)南考場─准考證號碼: 10922001-10922008 。
三、報到、防疫措施地點:
(一)北考場於公誠國小特教中心門口。
(二)南考場於永福國小校門進入 30 公尺處之永福館前方。
若考生在防疫檢查或鑑定期間,額溫超過 37 度且耳溫超過 38 度者,不能參...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本市 109 學年度各類藝術才能班(美術、音樂、舞蹈)鑑定期程維持不變,照常辦理。
二、因應疫情,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事關考生權益,請各類藝才鑑定承辦單位務必轉知相關人員本公告事宜,並嚴格辦理。
三、鑑定前報到檢測:為確保考生都能安心應考,於鑑定報到期間,家長陪同考生到校時,請一律配合於校門口進行防疫措施如下:
(一)建議一位考生僅開放一位家長陪同應考。
(二)使用酒精消毒手部。
(三)由到考學校協助測量額溫或耳溫。若額溫超過 37 度或耳溫超過 38 度者,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由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四、鑑定中應考狀況處置:
(一)試...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