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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 113 年 6 月 13 日衛授家字第 1130660647 號函(附件 1 )及 113 年 5 月 27 日衛授家字第 1130660560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中央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6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規定,保障兒童及少年(以下簡稱兒少)參與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所設兒少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運作權益,本局委託嘉南藥理大學辦理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少代表推選作業。
三、地方政府推選兒少,以 5 人為上限,其中應保障身心障礙兒少、原住民族兒少、國中(含)以下兒少各 1 人,另可推選不分處境兒少 2 名(不得為單一性別)。
四、請貴單...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2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1965A 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聘任具備資賦優異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該署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資賦優異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揭遴選作業。
三、旨案徵求以全部時間擔任之專業工作人員,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 5 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資賦優異教育相關行政經驗 3 年以上資歷。
(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 2 人,任期自 113 年... 觀看完整文章
一、旨揭展覽匯集與精選出具代表性的老照片,串起教育現場演變的歷史軸線,用照片說故事,呈現出臺南 400 校園發展的軌跡及時代意義,連結世代間的記憶與情感,透過照片訴說當年青春故事。
二、承上,該展覽分為溪北及溪南場,資訊如下:
(一)溪北場:展覽期間自 113 年 6 月 19 日至 6 月 29 日,地點為總爺藝文中心日式招待所。
(二)溪南場:展覽期間自 113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29 日,地點為新光三越中山店 7 樓。
三、參加學生、家長或民眾於完成展場指定任務後可兌換臺南 400 全民教育紀念小禮,同時亦可累積「臺南 400 全民教育-教育的時空旅行」活動網站積分(網址: https://tedu400.t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D 級之各機關應辦事項修正規定,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接受 3 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教育局已於愛課網開設上開規定之相關線上課程,可供學校利用,課程資訊如下:
1.課程名稱: 113 年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555 )
報名期間: 2024-04-15 ~ 2024-12-31
2.課程名稱: 113 年社群媒體營運資安教育訓練課程(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573 )
報名期間: 2024-06-26 ~ 2025-03... 觀看完整文章
